一、地理概况
科威特国,通称科威特,在阿拉伯语中的意思是“建在水边的小城堡”。位于亚洲西部波斯湾西北岸。与沙特、伊拉克相邻,东濒波斯湾,同伊朗隔海相望。海岸线长290公里。有布比延、法拉卡等9个岛屿,水域面积5625平方公里。面积17818平方公里。科威特人口485.9万人,其中科威特籍人约占32%。全国划分为六个行政省,首都是科威特城。
2021年9月,科威特总人口(包括外籍人口)共446.5万人。其中科威特籍人约占总人口的30%。科威特常驻华人约有 1000 余人,多数从事贸易、餐饮等工作,少数在教育研究机构、国际公司或当地公司任职,或者从事体育教育、护士等工作。
二、政治概况
【政体与国体】科威特的政体为二元制的君主立宪制,它建立在权力分治而又相互合作的基础之上。科威特的国体为君主世袭制酋长国,埃米尔是国家元首兼武装部队最高统帅。
【主要党派】科威特禁止一切政党活动,但海湾战争后,在议会选举中出现了几个主要政治派别:伊斯兰宪章运动、伊斯兰联盟、宪章联盟、民主论坛、自由独立派。
【宪法】科威特 1962 年 11 月 12 日正式颁布宪法。宪法规定,科威特是一个主权完整、独立的阿拉伯国家;伊斯兰教为国教,其教义是科威特立法的基础;埃米尔必须由第七任埃米尔穆巴拉克·萨巴赫后裔世袭;立法权由埃米尔和议会行使,埃米尔有权解散议会和推迟议会会期;行政权由埃米尔、首相和内阁大臣行使;司法权由法院在宪法规定范围内以埃米尔名义行使;王储由埃米尔提名,议会通过;埃米尔任免首相,并根据首相提名任免内阁大臣等。
【议会】科威特国民议会于1963年1月23日成立,是科威特的立法机构,实行一院制。主要职能是制定和通过国家的各项法令法规;监督国家财政执行情况;行使各项政治权力。议会通过的法案需经埃米尔批准才能生效,埃米尔有权否决或提请议会复议某项法案,但如议会仍以2/3的多数通过或在以后某届议会以简单多数通过,该法案则自动生效。议会有权就政府内外政策及有关事务向首相和大臣提出质询,要求其解释有关情况;组成调查委员会对任何事务进行调查;自由表达议会观点和看法;通过对大臣投不信任票罢免其职务;通过不与首相合作的决定(在这种情况下,将由埃米尔选择解散议会或解除首相的职务;如埃米尔解散议会后,新议会仍通过不与首相合作的决定,则首相被自动罢免)等。议会由50名经全国选举产生的议员和现任大臣组成,每届任期4年。第15届议会于2016年12 月选举产生,议长是马尔祖格·加尼姆。
【司法机构】科威特司法机构隶属于司法部。最高法院院长和总检察长由埃米尔任命,法院以埃米尔名义在宪法范围内行使司法权。
【政府组成】科威特政府由首相和内阁大臣组成,负责执行国家的内外政策,向埃米尔负责。现任埃米尔为纳瓦夫·艾哈迈德·贾比尔·萨巴赫,2020 年9月29日即位,为第十六任埃米尔。 2021年3月2日,科威特第38届政府完成组阁,萨巴赫·哈立德·哈马德·萨巴赫任首相,其他主要成员包括副首相兼国防大臣哈马德·贾比尔·阿里·萨巴赫,副首相兼司法大臣、廉洁促进事务国务大臣阿卜杜拉·尤素福·阿卜杜拉赫曼·鲁米,外交大臣艾哈迈德·纳赛尔·穆罕默德·萨巴赫。
【行政机构】科威特分内阁、省、区三级行政机构设置。内阁主要部委有:最高计划发展委员会、国防部、外交部、内阁事务部、新闻部、内政部、教育部、高等教育部、工商部、议会事务部、石油部、水电部、财政部、司法部、宗教基金与伊斯兰事务部、通讯部、公共工程部、卫生部、社会事务与劳动部等。部的设置与名称随着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时有增减与改变。
三、经济概况
石油、天然气工业为科威特国民经济主要支柱,其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 45%,占出口收入的 92%。近年来,政府在重点发展石油、石化工业的同时,强调发展多元化经济,着力发展金融、贸易、旅游、会展等行业,并提出 2035 年发展愿景,将科威特建设成为地区商业和金融中心,发挥私营企业在科威特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,保障人民生活全面均衡发展,实现社会公正。
【经济状况】根据外交部公布主要经济数据(2020年):国内生产总值:1250亿美元,人均国内生产总值:2.7万美元,经济增长率:-3.8%,外贸总额:636亿美元,出口额:399亿美元,进口额:237亿美元,外汇储备:479亿美元。在 2020年度全球生活质量城市排名中,科威特首都科威特城在纳入统计的 231 个城市中排名第 126位。根据英国智库列格坦研究机构发布的 2020 年“繁荣指数”排名,科威特排名第 58 位。
根据 2021年6月召开的国民议会批准的2021/2022财年预算,预计财政支出为230亿科威特科第(以下简称“科第”),收入为109亿科第,其中石油收入约91亿科第,财政赤字预计为121亿科第。2020/2021财年预算中原油价格设定为每桶43.5美元。
【对外贸易】根据科威特中央统计局数据,2020年科威特外贸总额为 207.85亿科第,同比下降30.03%。其中,出口额为122.31亿科第,同比下降37.40%;进口额为85.54亿科第,同比下降15.84%;贸易顺差为 36.77亿科第,同比下降 60.78%。2020年科威特石油产品出口总额为 109.58亿科第,同比下降 38.53%,石油产品出口额占其出口总额的 89.59%。出口商品主要有石油和化工产品;进口商品有机械、运输设备、工业制品、粮食和食品等。据科威特中央统计局统计,2020年科威特进口来源地前五位分别是:中国、阿联酋、美国、日本、沙特。科威特出口目的地前五位(不包括石油出口数据)分别是:中国、沙特、阿联酋、印度、伊拉克。
美国智库传统基金会发布的《2020经济自由度指数》显示,科威特经济自由度在186个经济体中排名第79位,在中东北非地区的14个国家中排名第 8,属于中等自由水平。科威特对外贸易依存度已经达到95%,并将其拥有的6,929亿美元主权财富基金投资世界市场。
科威特是几乎所有国际与区域以及次区域经济组织成员,与100 多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双边贸易协议。科威特还通过其阿拉伯发展基金会向全世界 188个国家和地区提供政府援助。
世界经济论坛《2020年全球竞争力报告》显示,科威特在全球最具竞争力的141个国家和地区中,排第40位。科威特欢迎外国直接投资。据联合国贸发会议发布的《2020 年世界投资报告》显示,2019年,科威特吸收外资流量为1.04亿美元;截至2019年底,科威特吸收外资存量为149.04亿美元。 另据科威特直接投资促进局公布的数据,截至2019年3月底,科威特累计吸引外商直接投资31.7亿美元,主要投资领域为信息技术服务和油气服务。目前,在科威特注册的外资企业共有37家,其中:有限责任公司28 家,分公司9家。
前十大外资来源国是:荷兰、加拿大、西班牙、中国、土耳其、法国、美国、韩国、比利时、日本。
【金融】科威特货币为科第(KD,科科第,简称科第),1KD=1000Fil(s 菲尔),可自由兑换。根据科威特中央银行发布的2020年经济运行报告,2020年科第汇率较为稳定,其中美元兑科第的汇率振动幅度比美元对其他主要货币的幅度狭窄。人民币与科第不可直接结算。现金与资本账户可在科威特境内的任何一家银行或“钱庄”自由兑换,无条件交易。股票、贷款、利息、利润以及个人存款可不受任何限制地转入转出科威特。投资者也可将其投资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他外国或本地投资者。
为缓解疫情对企业的负面影响,维持社会经济稳定,科威特出台如下政策:2020年3月4日科威特中央银行将贴现率由2.75%下调至2.5%,16日再次下调至1.5%。
目前,科威特除中央银行外,共有11家银行,主要是科威特国民银行、海湾银行、艾赫里银行、科威特中东银行、布尔干银行和科威特商业银行等。另有花旗银行、汇丰银行、中国工商银行等外资银行分行12家。科威特国民银行在中国上海设有分行。
外国公司在科威特进行贸易与项目融资的渠道很多,其中包括世界级的商业银行、投资公司和伊斯兰金融机构。只要外国公司提供他们的财务报表或者有信誉良好的银行作担保,就可以直接获得科威特银行融资的便利。针对客户委托的要求,科威特的银行可以采取不同的融资方法,包括直接支付、提前付现、单据托收、信用证和保函。
在科威特中央银行监管下的商业银行,都符合国际银行的标准,还有三家专门的政府银行提供中长期的融资。外国公司可以通过代理来分配与当地银行签订合同的所得。通过当地的代理或者与科威特同行合资的企业,外国公司就可以获得融资。除此之外,外国公司还可以通过当地一些大的代理机构,如投资公司或银行,以公司的名义在科威特发行科科第债券。发行债券必须提交公司的财务状况、一份市场调查报告,需要经过科威特中央银行的批准。发行债券作为一种融资手段,其优点在于它可以避免在合同期间发生的汇率波动。把融资方案包括在项目计划书中,也可以为外国公司带来极大的便利。
四、文化概况
【民族、语言、宗教】科威特籍人口136.5万,主要为阿拉伯人。外籍侨民约占 70%,主要来自印度、埃及、菲律宾、孟加拉、叙利亚、伊拉克、巴基斯坦和斯里兰卡等国家和地区。阿拉伯语为科威特官方语言,英语为通用语言。科威特以伊斯兰教为国教,居民中85%信奉伊斯兰教,其中约 70%属逊尼派,30%为什叶派。
【习俗】科威特是传统穆斯林国家,伊斯兰教为国教,居民多为逊尼派。伊斯兰教法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,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。科威特人属阿拉伯人,许多风俗习惯如禁食猪肉、禁酒、妇女外出要披黑袍等与宗教有关。科威特目前仍保持着阿拉伯民族及伊斯兰文化的传统和习惯。
伊斯兰教禁酒和麻醉品,贩卖者最高可判死刑;禁食猪肉和猪肉制品,禁用猪草制品;禁食死肉(非宰杀)和血;斋月期间禁止在公众场合抽烟、饮水和进食,违者拘禁至月终为止;禁止西方保险品种,如人身险和人寿险等。此外,科威特传统文化特色鲜明,社交礼仪较严格。
五、支柱和重点产业
石油、天然气工业为科威特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。科威特经济总体上以石油、天然气和石化工业为主,产业结构相对单一。2019科威特石油、天然气业产值约为690亿美元,占实际GDP的53%,油气出口163.7亿美元,约占总出口额的94%。
工业以石油开采、炼化和石油化工为主。2020年原油日产量约280万桶。科威特石油公司为世界十大石油公司之一,全面负责科威特国内外的原油和成品油销售。
科威特可耕地面积约14,182公顷,无土培植面积约156公顷,以生产蔬菜为主,农牧产品主要依靠进口。农牧业从业人口约1.4万人,主要为外籍人。
渔业资源丰富,盛产大虾、石斑鱼和黄花鱼。2019年农渔业产值约为 5.2 亿美元,占 GDP 的 0.4%。
六、与中国的经贸合作
中国与科威特签署的经贸协定主要包括:1980年10月两国政府签订的《贸易协定》、1985年11 月两国政府签订的《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》、1986年11月15日两国政府签订的《关于成立经济、技术和贸易合作混合委员会的协定》、1989年11月25日两国政府签订的《经济技术合作协定》、1989年11月25日两国政府签订《避免双重征税协定》、2004年7月两国政府签署的《经济技术合作协定》和《石油合作框架协议》。海湾合作委员会还同中国签署了《经济、贸易和技术合作框架协议》。2018 年 7 月两国签署了《关于电子商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》。中国与科威特尚未签署货币互换协议。
中国与科威特尚未签署产能合作协议。中国与包括科威特在内的海湾合作委员会正在进行自由贸易协定(FTA)谈判。
据海关统计,2020年中科贸易总额为142.86亿美元,同比下降17.3%。其中,中国自科威特进口额为107.07亿美元,同比下降20.4%;中国向科威特出口额为357.85亿美元,同比下降6.7%。2019年科威特在华直接投资 742万美元。据中国商务部统计,2019年中国对科威特直接投资流量-1.0 亿美元;截至2019年末,中国对科威特直接投资存量 8.35亿美元。2020 年,我从科进口原油2750万吨,同比增长21%。
中国企业于20世纪70年代末进入科威特承包工程市场。据中国商务部统计,2019年中国企业在科威特新签承包工程合同1002份新签合同额10.38 亿美元,完成营业额25.75亿美元。累计派出各类劳务人员 6,800 人,年末在科威特劳务人员 9,516 人。
在科威特的主要中资企业有中建股份有限公司、华为技术投资公司、中石化国际工程公司、中石化炼化工程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、中国港湾公司、中冶科工集团公司、中水电建设集团公司、中国北方公司、中铁建十八局、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、中国电线电缆公司、葛洲坝股份公司、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、沈阳远大铝业工程公司、武汉凌云建筑装饰工程公司、北京江河玻璃幕墙公司、中兴通讯公司和江苏省建设集团等。
七、投资注意事项
【投资主管部门】科威特工商部是负责外国直接投资的主管部门。2013 年,科威特成立直接投资促进局,下设在工商部的领导下,旨在把科威特建设成为地区性金融中心和贸易枢纽,主要负责管理外资及外部招商,为外籍投资者提供服务及便利手续。其服务内容包括:
1.便捷项目批准手续及颁发执照;
2.协调本国其他政府部门快捷办理外籍投资者入境居留手续;
3.监督工程施工进度,及时解决投资者所面对的各种问题;
4.向投资者提供相关信息及统计数据;
5.宣传科威特的各种优惠投资政策,介绍推广科威特的招商引资项目。
【投资行业限制】科威特2015年第75号部长会议决定明确了11类不允许外资进入的领域,即原油开采、天然气开采、焦炭生产、肥料和氮化合物生产、煤气制造、通过主管道分配气体燃料、房地产(不包括私人运营的建设项目)、安全和调查活动、公共管理与国防、强制性社会保障、成员组织和劳动力雇佣(包括家政人员雇佣)。
【投资方式】根据《直接投资促进法》及相关条例规定,允许外商投资的方式主要有三种,一是在科威特注册的外资占51%-100%股份的公司;二是外国公司设立的科威特分公司;三是以外国公司在科威特设立的以市场研究为目的的代表处(不能从事经营活动)。同时,该法也对外资并购审批方式进行了规定,并购申请应报请科威特直接投资促进局审批。
【优惠政策框架】外资投资委员会(FIC)的主席由工商部大臣担任,委员来自私营企业和国营部门,该委员会按照以个案处理的原则,在《吸引外国投资法》的规定下,制定并实施投资的优惠政策。
为鼓励外国投资,科威特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法规:《在科威特国的外国资本直接投资法》及其说明、《直接投资促进法》和《自由贸易区法》等。以上法律法规构成了科威特吸收外国投资的优惠政策框架。
科威特允许外国投资者独资或与当地人合资在科威特投资经营。按照《直接投资促进法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,外国投资者如果希望获得本法规定的优惠待遇,应向直接投资促进局递交申请,最后报请董事会批准。外国银行在科威特设立分行之前必须得到科威特中央银行的同意。
经批准,按照《直接投资促进法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,外商投资项目可享受的优惠包括:自投资项目正式运行起最长10年内免征所得税或任何其他税,对该项目的再投资同样免征上述税赋,免税期限与兴建该项目时的原始投资所享受的期限相同;对项目建设、扩建所需的机械、设备和零配件,以及生产所需的原材料、半成品及包装和填充材料等物品进口全部或部分免征关税;依照国家现行法律和条例划拨投资所需的土地和房产;依照国家现行法律和条例聘用必需的外国劳动力。
按有关规定,凡经批准的外国项目均不得予以没收或国有化,唯有在公共利益需要时,方可依据现行法律对其实行征收,并给予相应补偿,赔偿金额应根据上述项目被施以征收前的经济状况进行评估,应立即支付其应得的赔款。
【行业鼓励政策】科威特确定的引资重点领域是高新科技产业领域,如电子网络建设、电信、环保、先进的石油技术等,不鼓励投资产能过剩的行业,如旅馆业等。在以下原则基础上,外商投资合作受到鼓励:
1.为科威特引入高科技或现代管理方法及销售经验;
2.优质的产品和服务;
3.有助于促进当地及海湾合作委员会(GCC)国家经济多样化;
4.提升科威特国家出口;
5.创造就业机会和劳动力培训;
6.促进地区平衡发展的项目;
7.良好的环境影响;
8.项目可为社区提供特殊的服务;
9.使用科威特产品;
10.使用科威特的科技、专业及咨询服务。
【地区鼓励政策】科威特于 1995年颁布《自由贸易区法》,并将设立自贸区作为吸引外资、发展工业、促进经济的重要举措,1997年开始由私营企业管理并经营自由贸易区。1999年底,占地300万平方米的自由贸易区正式启用。设立该自由贸易区的宗旨是:以促进外贸为先导,发展出口导向型加工业和其他服务行业,吸引外资,促进经济发展。为此,该区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,包括免税、外资比例不受限制、不需当地代理等。但是,2018年9月科威特政府宣布取消了该区的自贸区特色,目前直接投资促进局正在对该区域的用途进行重新规划。